鲁丽股发〔 2017〕8号
各厂、各部、各子公司:
为了进一步促进园林生态主业的快速发展,进一步加速各项工作的决策过程,公司决定对有关园林项目的承接等有关事项做如下规定:
一、成立园林项目决策小组:
组长:汤于
成员:赖力 汤洪波
二、其他事项:
1、涉及园林有关项目是否承接由决策小组做出决定。
2、华宇园林报公司所有报告、意见、建议、要求等,经园林项目决策小组成员签字后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,决策小组所报事项涉及华宇园林其他副总分管范围,分管副总必须签字。
3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接到华宇园林有关文件必须在一小时内报董事长。
4、华宇园林所报公司报告、意见、建议、要求等,公司董事长必须在两日内回复。
三、联系人:
董事会办公室:曲广兴 15853585616 0535-4660587
华 宇 园 林:李晓华 15922840573 023-67079705
注:双方发送有关文件或报告后必须电话确认。
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8月15日